湛江新闻网讯:吴川法院依法成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专业化审判各类离婚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抚养费纠纷等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切实保护未成人的合法权利。
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主要集中在教育纠纷、校内伤害、医疗事故和婚姻家庭纠纷等几类案件中的现状,“吴川市人民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于2014年5月成立,由审判经验丰富的民一底庭长李特华担任审判长,与善于做调解工作的资深女法官屠丽、玄月玲组成相对稳定的合议庭审理此类案件,同时对不同类型的未成年人案件进行综合调研分析,统一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尺度;如在审判中发现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情形,及时向有关当事人宣讲法律,或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促使其规范纠正不当和侵犯未成人权益的行为。
该合议庭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开展专业化审判。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生活、成长等多种因素,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尤其是在离婚、探视权、抚养权、抚养费等案件中,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注重保护未成人的财产、人身的合法权利,同时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精神健康,为未成年人创造必要的学习、生活环境。
该合议庭还加大调解结案力度,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从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和心理健康出发,尽量尊重未成年人的意愿,对已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均征询其随父或母生活的抚养意见,并邀请人大、妇联、团委、关工委等部门多方参与调解,采取多种调解措施,加大调解力度,争取调解结案,切实减少诉讼给未成年人带来的负面心理影响。
该合议庭成立4个月,共办理离婚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抚养费纠纷等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30余宗,通过专业化审判有效保护了未成人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