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为了持续深入推进上级关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根据上级要求,近日,廉江市工商局开展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省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经营行为,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行动重点是严厉打击非法承运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全面排查从事危险化学品充装和运输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城镇燃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以下同),对照发货和充装危险化学品信息记录,全面清查,根据《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八十三条、八十四条规定,对原发证机关吊销相关许可件的,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根据《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依法予以查处。对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车辆、人员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从严惩处。
严厉打击违规发货或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根据交通运输、质监、公安等部门发出对违规发货或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通知书,按照《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督促企业变更甚至吊销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刑事责任。
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非法生产、改装问题。对本地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物流站场等场所要开展明查暗访,实施突击清查行动,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严查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罐式专用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普通货车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等有关规定没收非法改装、拼装、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并处以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场所予以查封,工商部门凭有关部门通报依法予以处置;对其他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相关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工商部门依法在职责范围内予以配合。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四非”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着力从危险化学品运输等各个环节强化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秩序。
(供稿:李太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