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审程序
评委会办公室组织2014年度专项资金评审组对拟进入2014年度专项资金评审程序的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后,再进行评审,最后进行公示。评审组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发动,从严把握标准,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严格核查,确保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级宣传、文化、财政、工商、税务、审计部门要认真配合做好审核和报送工作,确保申报和评审任务的完成。
2.各申报主体要按照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提供相应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假申报。
3.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受理部门公章,并同时报电子文档光盘)。各地在受理部门审查意见一栏需要加盖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和财政局的公章。市文广新局主管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相关文化单位(工作室)的申报材料需要加盖市文广新局公章。受理部门存档一份,其余三份报送评委会办公室。材料概不退还。
4.各申报受理部门须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和遴选项目汇总后,于2014年11月17日前统一报送至市委宣传部专项资金评委会办公室(地址:湛江市委宣传部文艺科;邮编:524046)。联系人:陆艳玲;电话:3180282;电子邮箱:z3180282@126.com。
附件(点击链接右键另存):
2.2014年度湛江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格(2种):
3.2014年度湛江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请表格(2种):
中共湛江市委宣传部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