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小学作文簿和一册《语文》教科书还静静地摆在桌子上,11岁的小女孩黄密却再也不能使用它们了。11月29日中午,就读雷州市第三小学四(6)班的黄密与2名同伴相约到西湖水库边看人钓鱼,期间一名同伴意外落水,黄密伸手搭救反被拉下水去。落水同伴虽被旁人成功救起了,但救人的黄密却沉入了水底……半个小时后,她被捞起,送院抢救后回天乏力,遗憾地离开了人世。(12月9日《湛江日报》)
为了搭救意外落水的同伴,小女孩黄密不幸溺水身亡,11岁的花样生命因此划上了句号,其见义勇为的精神令人感动。然而,黄密的离世,给她家庭留下了巨大的创伤,她父母将陷入了难以排遣的哀思之中。这种血的教训,也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反思。必须指出的是,作为未成年人,黄密的这种施救方式是一种盲目的行为,是不值得提倡的。近年来,屡屡有未成年人因盲目施救溺水者而导致自己身亡的事件见诸报端,无不令人痛心和惋惜,可以说这是学校和家庭安全教育中的“缺憾”。教育部在防溺水安全教育上提出“六不”要求,其中有一条就是“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在这一点上,笔者相信各个学校都加大了教育的力度,但还是有一些学生没有真正领会其中的真谛,还没有真正把“生命至上”的告诫放在心上,安全防范意识未能真正增强。这需要学校创新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让学生提高应对意外事件发生的意识,提高自救和他救的技能。作为未成年人,如果面对落水的同伴,切不可惊慌失色,即使自己熟识水性,也不要盲目施救,应马上冷静下来,大声呼喊救人,寻求附近成人的帮助,学会“智救”。在这件事故中,另一名同伴喊来旁人救援,不仅挽救了小丽,还保护了自己,这就是“智救”。
“智救”,应是安全教育中必须着重强调的一项内容,通过不断的教育强化和定期的安全演练,让学生人人增强安全意识,懂得保护他人和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