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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之“特”
1.名为广州却管辖全省
管辖不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名为广州,但却打破了区划限制,跨区域管辖广东全省专利、植物新品种等一审案件。
2 .去行政化最彻底
去行政化程度不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是唯一不设行政级别的法院,各审判庭也不设行政级别,主审法官(含庭长)之间没有行政等级之差、一律平等,去行政化最彻底。
3 .首次公开遴选主审法官
法官产生方式不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首次成立法官遴选委员会来公开遴选主审法官,且遴选委员会最大限度体现了中立、公开、多元等司改新精神。
4 .经费省财政负担却向广州市人大报告
报告工作和法律职务任命不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范围涉及全省,但向广州市人大报告工作,其又属于省管单位,人员办公经费由省级财政负担。
5 .院长、庭长均为主审法官
办案机制不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首提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明确院长、副院长、庭长均为主审法官。主审法官对案件审理行使独立的审判权。
6 .院徽独一无二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院徽在全国法院系统是独一无二的。院徽上,金色的天平由一朵红色木棉花托起,象征着公平、责任与担当,而中英文的组合则意味着立足中国、面向国际。其中,花朵托衬设计是法院院徽首次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