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自行车备受群众欢迎,但个别人恶意破坏公共自行车租赁点相关设备设施。对于公共自行车租赁点频遭黑手的情况,我市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并将用“天眼”监控系统锁定犯罪行踪和调查取证,对破坏行为进行严厉打击。(1月8日《湛江日报》)
这边厢努力建立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那边厢有人却在故意毁坏这些网点,这种“对立”的现象极其不和谐,有人不爱护公共财物的行为与城市文明要求格格不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城市一员,当需要市民不断提高爱护公共财物的意识,公共自行车网点哪怕是一个螺丝、一个按键,我们都理应好好呵护,而不是让其遭受变形或损坏之痛。而这种痛,更是城市之痛,不文明现象当努力改进。
爱护公共财物,想必是小学生都懂的大道理。公共自行车到底是服务我们,到底是方便我们,为我们所共同享有,那么,任何人都应该去保护公共自行车。对那些故意破坏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的个别行为,无疑是需要亮起法律的武器,并应受到严厉处罚。
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遭受破坏的报道引起了公安部门的关注,并承诺将严厉打击破坏公共自行车服务设施违法行为,显然将为公共自行车提供必要的及时的“保护伞”,让其生命力更为长久,服务市民的功效更为深远。不管是故意还是出于无意,破坏公共自行车系统似乎满足了自我“任性”一下,却折射出有些人社会文明和公德欠缺的现实,甚至触犯了法律法规的要求。这种行为本身就需要接受必要的法律惩罚,而不应听之任之,让其继续出现。
保护公共自行车,人人受益。公安部门将进一步保护公共自行车,市民更应该切实履行社会职责,规范自身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良好市民。站在另一个角度来说,公安部门通过严厉执法,达到提醒市民注意保护公共财物、逐渐形成良好的公共行为习惯的目的,这才是出发点和落脚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