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中午,赤坎金沙湾某学校旁,在家人身旁的两名学生正在骑玩或踩踏租借点锁定的公共自行车,不时还踩在车头及座椅上,做出各种“杂技”动作。据了解,骑坐、踩踏固定且未开锁的自行车很容易对自行车及相关设施造成损坏,市民应爱护公共实施,同时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管理。(1月23日《湛江日报》)
公共自行车本是便于市民绿色出行的公共设施,按理说爱护它是每个市民的义务和责任。然而,在家人的注视下,两名学生却把公共自行车当作了玩具,随意踩踏,甚至做出“杂技”动作。此种情形有何不良影响?依笔者看,一是自行车及相关设施的寿命受影响;二是孩子自身的安全受影响;三是孩子的品德素养受影响。难以想象,自行车及相关设施损坏了,如何埋单?孩子出事了,谁来负责?这些问题都是比较棘手的。因此,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安排工作人员负责检查,发动群众积极监督,依法处置破坏行为,批评教育和罚款惩戒并举,让公共设施成为不可乱碰的“火线”。
城市在进步,市民的素质也应随之进步。我们创建文明城市,不仅仅在于各种“硬件”建设得有多靓丽、有多完善,更在于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提升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对待公共设施的态度,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文明素质。试问:随意破坏公共设施,满足一己之快的人,他的素质能高到哪里去呢?其实,这种行为,损害的还有社会公德,给一座城市蒙羞。有人将公共设施比作一个城市的脸,试想这张脸被“涂鸦”,该是怎样的形象?
尤其令人忧虑的是,有些家长面对孩子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非但不予以制止,借机教育孩子好好爱护,反而听之任之,心里想的是孩子玩得开心比什么都重要。如此宠溺放任,他们的孩子从何培养起良好的文明素质?又从何树立起高尚的社会公德?一个没有文明素质和社会公德的公民,即使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对社会也没有什么益处。
爱护公共设施人人有责。培养这种公德、修养和爱心,要从每个人抓起,特别是要从娃娃抓起。一个人的心灵只有从小洒满爱的阳光,他才能健康地成长,向真向善向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