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被执行人吴川市某公司将标的款及执行费总计22.58万元汇入该市人民法院账户。这起涉及拖欠20多名民工工资的工程款执行案,在公布“失信黑名单”仅4天就圆满执结。
吴川市法院执行局去年受理邵某某申请执行某公司拖欠工程款一案,该案涉及拖欠20多名民工的工资款,案情重大。该局依据已生效的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吴川市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书的义务,向申请执行人邵某某支付工程款20.45万元及利息,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
面对拖欠民工工资款的“老赖”,承办法官决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被执行人某公司列入“失信黑名单”,并通知该公司“已经被列为失信人名单上报,近期将在媒体网络上公布”,再次责令其履行付款义务。
被执行人摄于征信系统威力及舆论压力,主动承认错误,并保证尽快履行付款义务。时隔仅4天,被执行人某公司就将标的款及执行费总计22.58万元汇入吴川市法院账户。
据了解,吴川市法院执行局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对被执行人起到威慑作用,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债务。2014年,被该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共有93人,其中在媒体曝光的有62人,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曝光的有3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