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行动主要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是否持有营业执照、是否亮照经营、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及许可证是否有效、储存量是否超标、消防措施是否完善等。在安全检查中,检查小组执法人员向经营者耐心讲解了有关安全知识,并要求经营者按要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一要按照《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经营类别为C类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能经营A、B类的烟花爆竹;二要按照合法渠道购进烟花炮竹,不得经营私炮;三要经常检查有关电线是否残旧漏电,爆竹仓库不能用电,垒放爆竹不得超过500公斤;四要重视安全,防患于未然。门前要悬挂“严禁烟火”警示牌子;五要注意安全防火工作。经常维护、保养、检查消防、防雷、防静电设施,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截至日前,检查小组已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对辖区内11户烟花爆竹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3户烟花爆竹经营户涉嫌未办理经营事项变更登记而擅自变更经营场所,该所已全部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