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法院加班加点为我们讨薪,我们这一年就白干了!”2月15日,从廉江市人民法院民法官手中拿回工资的农民工李某显得异常激动。
当天上午,廉江市人民法院民一庭调解室排起了长龙,法院在此集中发放廉江市某水泥有限公司(已被注销,变更林某等3名股东为被告)拖欠的71名农民工欠薪共计22.8万元。71名农民领回了自己辛苦钱,一脸喜色。
据了解,李某等71名原告都是来自廉江市营仔镇的农民工,自1983年起,先后进入该公司工作。2012年9月,因执行政府关于强制淘汰水泥落后产能的政策,该公司于2014年2月被注销。公司停产后,李某等71名农民工突然“被下岗”,而且也没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李某等71人先后向廉江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但多次讨薪仍未果,无奈之下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如71起案件都走普通程序,春节前难以结案,于是民一庭的承办法官决定尝试运用调解机制,积极做好对被告的释法答疑工作,三位被告逐渐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性,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一次性支付全部原告工资共计22.8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