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滞留病人的家属涉嫌遗弃罪
广东卫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会林表示,深究目前滞留病人的各类情况。涉及医疗欠费而亲属弃之不顾类型的,是涉嫌构成遗弃罪的。“有抚养、赡养义务却拒不履行相应的责任,只要病患符合出院标准,医院通知家属后不来,医院立即可以报案处理。”
如警方介入后,家属仍拒不执行,则可以遗弃罪进行诉讼了。作为家属,亲情再如何淡漠,法律规定的相关义务,必须履行,“当然,家属宁愿坐牢都不愿承担抚养、赡养义务的,医院作为公益性机构,有责任继续承担后续的相应义务。”在杨会林看来,此前北京一医院将滞留患者抬出医院的做法,有欠妥当之处。杨会林表示,滞留病人中,只有明确的鳏寡孤独人士,是民政机构应该予以接收的。“这部分,在中国亟待理顺、完善。”
[深层原因]
20亿救助金无专人处理罕有花出去的
惠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也成了刘来香案例中的一环。广东省红绿灯交通救助基金会秘书长王剑表示,该案例表明广东省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体系是不完备的。
“按规定,应该按交强险的2%,交通违章罚没资金的3%再加上社会捐助,共同组成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笔款项非常庞大,广东目前累计收入已超过20亿。”王剑表示,但去年真正用出去的,几单,十来万而已。
“知道申请程序的本就不多,申请起来还需要特别繁琐的程序———要交管部门牵头六个部门每笔都开会审核。最关键的一点在于,没有专职人员处理这笔费用的审核,都是交警兼职在做申请工作。”王剑表示,省交管局曾经希望申请一些编制,专门用于运作救助基金,但未获批准。这也导致了广东的救助基金没能盘活,真正运用于交通事故救治伤员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