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县消委会近日成功调解了一宗乡村水泥路质量纠纷案,为徐闻县两条自然村挽回了经济损失1008000元。
据了解,去年4月至5月期间,该县前山镇李宅村、下桥镇那满坑村分别向经销商王某购买了某品牌水泥343吨和361吨,用于建设硬底化村道。同年5月底,两村村民均发现水泥部分不凝结现象。为此,村民们曾多次找王某及施工方协商,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徐闻县消委会获悉情况后,深入现场调查,并邀请技术专家参与鉴定。在多方代表见证下,消委会对施工现场未使用的水泥抽样取证送检。同年8月,经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证实,送检水泥为不合格产品。至此,该纠纷各方应负责任得以明确。随后,该县消委会引导多方当事人提请徐闻县价格认证中心对所涉硬底化道路进行价格评估鉴定,最终让水泥厂家、经销商、施工队达成协议:水泥厂家和施工队共同赔偿两条自然村经济损失1008000元,其中水泥厂家承担80%,施工队承担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