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湛江云媒账号

吴川市大力加强出租房屋土地税收管理

2015-03-06 20:05 来源:湛江新闻网 作者:黎劲风 陈田福

    湛江新闻网讯:近日,吴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通告,加强对辖区内出租房屋和土地行为的税收管理。

    该通告要求,凡在吴川市行政区域内出租房屋或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3月31日前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申报缴纳出租房屋或土地相的关税收。

    通告还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发生纳税义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湛图片

  • 月饼里的湛江“山海经”
  • 长大后,我就成了您!听湛江教师讲述“我的老师”
  • 全国首家!湛江钢铁三种产品通过C2F平台C级评价
  • 改造施工中!赤坎老街片区又添新去处→
  • 可看、可玩、可体验!湛江这场沉浸式科普盛宴太好逛了
  • 湛江高校前移专业课堂打造育人新场景
    热点新闻排行
  • 月点击
  • 周点击
  • 日点击
  •   
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