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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女同胞学会维权

2015-03-09 20:10 来源:湛江新闻网 作者:宋维宙
    “三八” 妇女节,湛江市妇联、雷州市妇联、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湛江站)联合在雷州市客路镇客糖社区,开展以“建设法治湛江,巾帼在行动”为主题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普法宣传主场活动,并为该镇“平安家庭”示范户颁发证书。(3月9日《湛江日报》)

    读罢这则消息,我陷入了深思。三八妇女节这天,女同胞们最大。她们往往收到节日礼物:单位组织活动;男同胞们送给鲜花和发来祝福短信;家人也会给予特别的关爱……这些都体现了对女同胞们的尊重,令人心暖。然而,我想,女同胞们所受到的尊重,不该仅限于慰问式的关爱。不可否认,在我国,随着社会的明的进步,重男轻女的观念日渐失去市场。《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劳动就业权利。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女同胞们在就业时遭受各种歧视的现象并没有消失。这令女同胞们很受伤——要知道,就业是民生之本。不能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就意味着女同胞们在社会生活中处于劣势。杜绝女同胞们就业时遭受的各种歧视现象,女同胞们需要维权。还有,在家庭暴力中,女同胞们常常是弱者,她们的合法权益轻易受损害。事实上,近年来家庭暴力已成为离婚率上升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引发社会治安恶性案件的一大隐患。对于家庭暴力,很多受害的女同胞们往往本着“家丑不能外传“的原则,敢怒不敢言。在这种现实背景下,培养女同胞们的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教会她们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尤其重要。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湛江市妇联、雷州市妇联、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湛江站),联合在雷州市客路镇客糖社区开展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普法宣传主场活动,很及时,很有意义,是送给当地女同胞们最好的节日礼物。

    当然,要让更多女同胞学会维权,类似的维权周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当成为常态,并以生动通俗的形式培育女同胞,以实实在在的效果造福女同胞。或许这样,自觉维权的观念,才会植根于女同胞们的心底,成为她们活得“更有尊严”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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