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又成了我们关注的话题。
前不久,邻家一位小孩拿出一张纸币,叫我们几位成年人帮他分辨真伪。凭常识,我们很快就看出那是一张假币。由此,笔者陷入了深思之中。说起来,中小学生心智尚未成熟。面对假钞,他们常常缺少辨别的能力。此外,在购买书籍时,他们往往同样难分辨出哪些是正版书,哪些是盗版书。还有,他们购买食品时,往往也不会注意生产日期、保质期,对垃圾食品缺乏正确认识。事实上,他们在消费过程中一旦受到侵害,常常难以选择正确途径维权——不少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连12315的消费投诉电话也不知道。
维护中小学生自身消费权益,杜绝生产和监管环节存在漏洞固然重要,但在中小学生中普及消费常识教育,让他们学会消费,学会维权也必不可少。有报道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大多设立了负责消费常识教育的专门机构,将消费知识教育纳入了基础教育体系,让学生们能够掌握食品安全常识,能辨别并抵制伪劣食品。而在我国,尚未形成完整的消费教育体系,中小学生教材中只有零散的消费知识,中小学生掌握到的消费常识还很有限。在这种现实背景下,一些地方举办消费教育进校园活动,邀请工商局、质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教给学生消费常识,培养学生消费维权意识,很有必要。
在笔者看来,这类活动不但要“入城”,还应“下乡”,让农村中小学生也有机会学习消费常识。当然,要在全市中小学生中普及消费常识教育,我市还需创造更多条件,多进行有益尝试。例如,不妨联合教育、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编写图文并茂,融合知识性、趣味性的《中小学生消费常识教育读本》,让全市中小学生人手一册,以便于对他们实施系统的消费常识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