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重点监管,维护辖区市场安全稳定。加大巡查力度,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祭祀用品、烟花爆竹经营户、娱乐场所、非煤矿山、大型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监管,严格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严格规范经营户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违禁用品和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坚决从严查处、从快取缔。
注重宣传引导,促行业自律。检查的同时主动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祭品、烟花爆竹等经营户自觉遵守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对“文明祭扫”的宣传,加强经营者和消费者对科学、文明、节俭的祭扫观念的认识,并提醒消费者谨慎使用烟花爆竹香纸等易引发火灾的祭祀用品,预防事故的发生。同时进行守法诚信经营宣传教育,增强其守法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营造科学文明、有序和谐的祭扫新风尚。
加强消费维权,畅通渠道。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清明节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积极发挥“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及时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并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投诉举报立即进行核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要求,坚守值班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各类紧急突发情况发生时能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收集有关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动态信息,做好节日期间防范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准备,确保节日期间突发事件得到迅速应对。
加强督查力度,要求清明节期间加强办公楼防火防盗、公车一律定点停放,要求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和纪律规定,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违纪行为。督察队加强明察暗访,对各单位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公车管理、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督察并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