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8-29日,湛江市举办了“爱鸟周”系列活动,主要包括有湛江市生物教师环境教育培训、“爱鸟周”现场主题宣传活动和鸟类主题环保时装比赛等。这次活动的主题是:爱鸟护鸟从我做起。活动旨在提高广大师生对鸟类、生态、环境的认识;了解人与鸟类、人与自然不可分割的关系;呼吁大家通过观鸟爱鸟关注其生境,进而保护环境;宣传爱鸟护鸟应从身边做起的意识;推进中小学校园爱鸟、护鸟文化传播;促进政府、民间爱鸟志愿者及各组织机构在爱鸟护鸟方面的合作。(4月14日《湛江日报》)
说起来,在爱鸟护鸟方面,我市除了举办“爱鸟周”系列活动外,还一直有其他方面的积极行动。例如,近年来全市各地都在秋冬时节开展声势浩大的“保护候鸟百日行动”,清理大量捕鸟网具,惩处违法犯罪人员,成果显著。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爱鸟周”系列活动,还是“保护候鸟百日行动”,都受时间限制。但宣传爱鸟护鸟理念和常识,巩固保护候鸟的成果,却是无限时的。因此,在宣传方面,我们要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做到持之以恒;在执法上,对破坏、捕杀、贩卖、加工野生鸟类的行为,始终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的违法“土壤”始终没有存在的空间。换言之,爱鸟护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更要做足平时的功夫。
诚然,做足爱鸟护鸟的功夫,坚持法治必不可少。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破坏、捕杀、贩卖、嗜食野生鸟类的传统陋习由来已久。因此,还需要坚持从道德层面加以引导公众,让公众摒弃传统陋习。2012年,我国公布的《公民道德建设纲要》首次将保护环境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这告诉我们,爱护野生鸟类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要求。可喜的是,通过举办“爱鸟周”系列活动,开展保护候鸟百日行动,我市在引导公众护鸟,建设公民道德方面,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不是吗?我们身边就有这么一群志愿者,他们不一定有很高的学历,不一定有很专业的观鸟知识,他们仅仅是凭着一份对鸟儿对大自然的爱,在默默行动着。有爱鸟周,他们护鸟;没有爱鸟周,他们也一样护鸟。例如来自廉江安铺、被誉为“候鸟医生”的梁一元;来自雷州客路镇坡正湾、在去年强台风“威马逊”来袭时救治受伤鹭鸟的符妃伍;来自雷州纪家镇、多年来不畏艰难险阻致力于鸟类保护的徐粤心(4月14日《湛江日报》报道)……他们,正是爱鸟护鸟的鲜活榜样。笔者以为,多宣传这些榜样,让公众认识到爱鸟护鸟也是一种美德,破坏鸟类是不道德行为,很有必要。
总之,爱鸟护鸟未有穷期。无论是“爱鸟周”系列活动,还是“保护候鸟百日行动”等等行动,都只是一个个契机。我们湛江当用好这些契机,坚持走法治和道德建设之路。如此,爱鸟护鸟行动才会见长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