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近20万 每月吃低保
“现在都是借钱养家,没有办法。”黄炳明称自2012年9月搬家后就开始借钱,目前已有近20万的借款。
现年53岁的黄炳明与前妻养有两个女儿,离婚后两个女儿都归黄炳明抚养,如今,大女儿18岁读大一,小女儿12岁读6年级。
“大女儿读大学都是找亲戚借的2万,每月吃低保640块钱,完全糊不了口。”他大吐苦水,政府安排了3个月的住房过渡期,因安置小区计划2年后建成,他租了一间离小女儿学校近的房子,包水电每月1300元租金。
黄炳明称,自己有大脑压迫神经类疾病,经常晕倒,极少出门务工,“一发病就得约卧床一周,具体是什么病也忘了,就跟贫血一样。”
其实,这笔取不出来的79万,黄炳明早有打算,“安置小区交房要不少费用,其他的要供两个小孩上学。”念及33年的夫妻情分,他称愿意配合街道的协调做出让步,分给朱金莲26万的拆迁款,如若达不成一致,他希望当地政府能给予帮助解决此事。
部门:为安全起见代为保管钱财
“去年黄先生拿身份证去银行补办了一个账户,把这笔钱转移到自己名下。”长沙市高新区麓谷街道拆迁扫尾指挥部工作人员称之所以转走这笔资金,是因为黄先生和朱女士在申请这笔拆迁款时已经离婚了,而两人在分割这笔拆迁款上一直存有纠纷,因此一些相关的手续没办不下来。
黄先生转钱的行为虽是合规的,但担心其把这笔钱全部拿走,财产分割的局面更加难以控制,该工作人员称通过慎重考虑,决定把这笔钱收回。
“这是拆迁的专项资金,资金转入账户,但不属于其私有财产,必须要两位户主出具书面协议,确认财产分割明确才能归其所有。”该工作人员一再解释,他们会找相关部门先将夫妻矛盾调解好,考虑到资金的安全性和不必要的纠纷,这笔资金只是暂为保管。
对此,浦发银行方表明,银行只是按照政府拆迁政策办理业务,并未对客户权益造成损害。
律师:建议协商处理分配财产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表示,我国对农村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法律法规并不健全,补偿标准一般以当地政府的拆迁补偿办法为准。本案中,拆迁单位应在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后,按照协议的约定将补偿款尽数付至指定账户,否则构成违约。
“两夫妻虽已离婚,但如所拆迁的房屋属于其夫妻续签期间的财产,该房屋的拆迁补偿款也应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他认为如果拆迁补偿协议是约定拆迁补偿款打到黄某的账户上,拆迁办就应按协议履行,至于补偿款怎么分配,应由夫妻二人协商或者诉讼处理,刘明认为拆迁办不应介入他人纠纷之中,拆迁办将已经付出去的拆迁补偿款收回,是不合适的。
此外,他建议两夫妻协商处理财产分配问题,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诉讼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