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一年前,笔者把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排在收藏夹的第一名。早起不洗脸不刷牙,先看哪位“被调查”。
随着4月25日百名逃犯之一戴学民被缉捕归案。笔者悄悄自语:“时间开始了”!
戴某不是大意,就是对我抓逃能力估计不足,居然“改换身份持外国护照潜回国内”。别人躺枪,他来撞枪。
其实,改名换姓,潜伏到国外的城狐社鼠,都是有机会做正常人的,却硬是一头扎进黑暗的泥潭,过见不得阳光的生活。刻薄一点说:贪欲把“公仆”变成鬼,引渡把暗鬼变为明鬼也。
大凡生活里的人,最容易适应的是“规律”,最难以下咽的是“落差”,最折磨心志的是“折腾”。试看大逃犯赖昌星的流亡生涯:从1999年外逃加拿大;次年就被当局以非法移民罪逮捕;2002年加方拒绝他政治避难;2004年再次驳回其难民申请;2006年决定遣返;2007年好容易取消了宵禁;2011年再次被拘,随后被遣送回国。想当年长袖善舞、前呼后拥、金钱开路、不可一世,连公安部副部长都得听命,而在逃亡的12年间,却是做尽了孙子丢尽了人。余下的日子终不过死囚一枚,不提也罢。
再看其他怀揣美梦的逃犯:浙江苍南赵某,逃到缅甸,生活无着,最后申请投案。淮南某开发区副主任葛某,逃亡新西兰,靠妻子刘某某一把二胡卖艺度日,回国自首见到八十老母长跪不起、抱头痛哭。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在美国只敢住不必出示护照的合租屋,“房客人高马大,声大如钟,少有修养,看到我爱人时就目露淫光……整日设想和准备着发生不测。”潜逃非洲的重庆宁某更是可叹:“那里物质紧缺,经常停水停电,吃的很差,蚊虫又多又大,不久遇上流行病,哪里也不敢去,就跟坐牢差不多”……
“都说美国是天堂,现在我才知道,中国才是自己真正的家。如果在入监和我那段美国偷生的处境两者必选其一,我宁肯入监。”殊不知对于肚子里和衣袋里全是民脂民膏的渣滓,凡是讲人性的国家都不会容忍——入监实在是安全的“天堂”。
正所谓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贪官们出国“考察”多半是游山玩水,这才有所谓“天堂”的印象。他们忘记了“移民”的前提是法制,是信息公开,是失去了经营多年的腐败的土壤。当然,一边是分赃、暗杀、火并,一边是监察部门的调查,火烧眉毛,部分人也实在顾不上多想了。
是不是因为如今通缉令发,出境严控、国际通力合作之后就没有戴学民之流了呢?笔者并不乐观。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有人以为自己是精打细算,万无一失;有人是四面楚歌、孤注一掷。但是,真正的出路或许只有一条:手莫伸,做老实人——哪怕辞官不做,当平头百姓,也比千夫所指、万口唾骂、随时可能进班房强。所以,“红色通缉”大有必要经常化、即时化、普遍化、制度化,真正让握有权柄者不能贪、不敢贪。
都说“制度管人”,国际合作正是很好的制度。都说贪官外逃多发生在换届之年,过不多久又要到届了。所以,制度的篱笆需要继续扎紧,审查的手段要跟上,群众与媒体同样不可松懈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