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罢这则消息,笔者不禁为民俗活动“五人签名申请”机制叫好。说起来,民俗活动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村民的亲情、乡情和友情,丰富了农村的精神生活,激发了农村的活力,村民一向极为重视。保护民俗活动,活跃地方文化,擦亮农村名片,本来是一方的责任与担当。但不可否认,近年来一些民俗活动因渗入迷信和影响稳定的因素而渐渐变味,甚至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绊脚石”,令人惆怅。因此,如保消除民俗活动中的迷信成份,如何杜绝民俗活动中的安全隐患,确保村民在平安和谐的环境中感受地方文化精彩而独特的魅力,确是一道难题。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地方干脆避开这道难题,禁止农村举行各种民俗活动,以保一方平安。应该说,这种“因噎废食”的做法,让村民“有节难过”,恐怕也是另一种责任缺失,绝非最佳选择。反观民俗活动“五人签名申请”机制,笔者颇感欣喜振奋。事实上,村支书、村民小组长、宗族理事长等人对当地民情民意了如指掌,他们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有较强的号召力。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建立民俗活动“五人签名申请”机制,打破了民间活动维稳工作各自为政的局面,找到了维护农村稳定和活跃地方文化的结合点,有效破解民俗活动中遇到的难题。
说到底,民俗活动“五人签名申请”机制,巧在灵活转变维稳模式,因地制宜整合人力资源。但愿我市各地,能学习民俗活动“五人签名申请”机制的做法,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农村的民俗活动维稳机制,助推我市和谐社会建设和文化大市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