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年轻,适合疯一回。因为年轻,有时间理智。
因为心不老,我不苛责年轻人。因为年龄大,又做不成“门下走狗”。
说不认识黄晓明,那是玩笑。多少有点印象,《新上海滩》瞥过几集。但是,大家发来的照片,没顾上看,因为在备课。
鲁迅年轻时追过太炎,追过林译,追过进化论,后来“俱往矣”。因为自己强大了。弟子曹聚仁写《鲁迅评传》,却当面说:与其把你写成一个“神”,不如写成一个“人”。曹也用同样的话,回答劝他写孙中山的人:“平凡得很的人,叫我怎么写呢?”
钱锺书最不喜欢的就是“钱学”。他说:“人物”捧多了会变为“厌物”,“崇拜是使偶像自动坍塌的有效办法,没有一个‘大师’不是败在‘弟子’们手里的。”
需要思考的是:我用什么方式崇拜他/她。
前天我在体育版上说,1998年,最佳新秀邓肯探访训练营,13岁的小保罗凑过来合影。后来,保罗进了邓肯的大学进了NBA。上周日绝杀了邓肯的马刺。赛后,保罗搂着邓肯一遍遍地告诉对手:自己有多么崇拜他!
不是说影迷都要超过黄晓明,至少,干好手里的事情,得到向善的力量,当是明星们所希望的。职业都是换饭的活而已。
学生娃单纯干净,无力“包装”心中的明星,更无力出钱让星光闪烁。围观一下、贴几张照片纯属正常。而老夫,是在看到明星不知道京杭大运河的起点而更喜欢他们,因为是凡人。
罗大佑要来,都知道我是他的歌迷,问去看看不。答曰:等写完那本《穿过几代人的黑发?——罗大佑的音乐文化学》。我会告诉大佑:南下湛江第一个元旦,我用一整天,下载并编辑了他所有的歌词,13年来上课引用很方便。我会写一本钢笔字帖,内容是他的歌词。
见与不见,歌声已在那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