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李某多次犯罪入狱不思悔改,刑满释放后再盗窃他人财物。近日,吴川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李某提起公诉。
去年12月27日9时许,李某驾小汽车经吴川市区海港大道一酒店门前路段时,见路边停有许多豪华小汽车,便产生砸烂汽车窗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念头。于是,李某先将自己的小汽车开到其他酒店停车场停放,然后再搭乘摩托车返回海港大道该酒店门前路段物色作案目标。因该酒店门前路段行人较多而无法实施盗窃,李某便继续沿路步行寻找作案目标。当步行至某房产公司门前路段时,李某见一男子正将一辆吉普型小汽车停放在该公司门前,男子下车后将手袋放在车的后排座椅,关好车门便离开。李某见状马上搭乘摩托车到五金店购买螺丝刀,再返回吉普型小汽车处,用螺丝刀凿烂该车后侧窗玻璃,用手伸进车内拉开门锁打开车门,将放在后排座椅处的手袋盗走。
李某盗窃得手后被保安发现,连忙抱手袋逃跑。逃脱后,李某将手袋内钱包的9900元人民币、11150元港币、1元美金、1000元韩币、50000元印尼盾取出装进裤袋,将手袋、钱包、收据、合同、身份证、驾驶证、护照、银行卡等证件丢弃在路边小巷。随后,李某将盗窃得手的现金藏在其小汽车驾驶室座垫下。
李某多次犯罪入狱不思悔改,刑满释放后再次行窃,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再次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