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目击者称,5月25日13时05分左右,肇事者驾驶粤G××××6小型轿车沿海滨大道由霞山往赤坎方向行驶,行至海滨大道海滨船厂路段人行横道时,与驾驶搭载有一人的电动车在该路段的人行横道内由东往西方向横过时发生碰撞,造成一人当场死亡、一人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电动车驾驶人被碰撞后抛在粤G××××6小型轿车车尾顶部,肇事司机仍驾驶肇事小轿车逃逸。

办案民警在对肇事司机办理刑事拘留手续。
肇事司机归案后,据其交代,事故发生时他驾驶粤G××××6小型轿车沿着海滨大道由南往北方向在中间机动车道内行驶,当时右前方有辆小客车阻碍右侧视线,看到电动车突然窜出感到危险时,已来不及采取措施,一下子就与电动车发生碰撞;因为心里紧张害怕,没有第一时间停车,当他驾车离开快到第一个红绿灯路口想停车时,听到车后窗传来“咚、咚、咚”的响声,很惧怕,往后看隐约看到有人趴在车后窗上,待停稳小车下车走到车尾看见一个男青年趴在车后窗边缘上,一只脚被卡在车尾翼,他赶紧拿手机拨打“110”和“120” 等候处理,并脱了自己上衣盖在伤者身上防止被太阳曝晒。肇事司机还称,事发后,因害怕担负开车撞人重责,担心没钱赔偿,所以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逃离现场。但殊不知,正是因为自己的瞬间疏忽,平时没有养成斑马线前主动减速让行、没有严格按照路段限速要求文明驾驶的习惯,而酿成大祸、痛恨之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