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川市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二级规范化检察室。2009年以来,该检察室已连续三届获此殊荣。
去年以来,吴川市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第四届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考核评定工作,注重科技创新驻所检察,配备了一批高标准、高科技的办公用具和器材装备,进一步提升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条件。该院通过科技手段加强和规范驻所检察工作条件,全面提升了监所检察执法监督能力和水平,促进了监所检察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成功打造出驻看守所检察室等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