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中午,烈日炎炎,在赤坎军民路口,有人在人行道的路树下安置吊床纳凉。 记者注意到,有的市民躺在吊床上面小憩,有的小孩把吊床当成秋千摇晃。有些市民表示,如此纳凉,有失文明,既影响城市形象,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6月11日《湛江日报》)
如此纳凉,使笔者想到一个词:微文明。所谓“微文明”,就是微小的文明、具体的文明、力所能及的文明。“微文明”虽然”微”,却常常给人如沐春风的感觉,令人心暖; “微文明”虽然”微”,却是大文明的源泉,是构成文明社会的基础。显然,在人行道的路树下安置吊床纳凉,正是在践踏“微文明”。不可否认,类似这些市民一样践踏“微文明”的现象,我们身边也时有所见。例如,夏日光着身子在街上走来走去;穿睡衣在公共场所闲逛;随地乱丢乱吐;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人对这类现象习以为常,不以为耻。曝光这类现象,他们总觉得是小题大作。然而,仔细想想,践踏“微文明”这类现象其实并不是小事,我们不应等闲视之。要知道,固守陋习,践踏“微文明”,损害了个人形象,给市容市貌造成负面影响,增加了文明创建的“绊脚石”。笔者以为,“微文明”更强调的是个人的文明,人人都应该做“微文明”的主角。当然,要让人人都做“微文明”的主角,需要强化公众本身的自律意识,也需要给公众施予必要的他律。当前,我市不妨以喜捧“国家卫生城市”牌匾,开展文明创建为契机,创新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自觉管好自己,践行“微文明”;而对像在人行道的路树下安置吊床纳凉这类现象,要施予他律——例如,媒体的曝光,就是一种他律。当然,要更有效地约束这部分市民践行“微文明”,还应探索更多他律的方式。
古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践行“微文明”,就需要我们每个人从“小善”做起。应该相信,人人做“微文明”的主角,持之以恒堆积“小善”,就能为文明创建奠定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