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湛江云媒账号

落实高温津贴,仅靠用人单位自律是不够的

2015-07-17 16:59 来源:湛江新闻网 作者:宋维宙
     入伏后,全国多地气温普遍升高,陆续进入“蒸烤”模式,局部地区最高气温超过40℃,高温津贴成为公众关心的话题。有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出现以“绿豆汤替代津贴”“明发津贴暗扣工资”等问题。(7月16日《湛江日报》)

    高温持续,酷热难耐。一些地方出现以“绿豆汤替代津贴”“明发津贴暗扣工资”,没有真正把高温津贴落实到位,令人忧思。我国2012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从事高温作业者,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等。可以说,国家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我省出台的《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和《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是保护我省广大户外作业者权益的重要制度保障,是他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宝,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高温关怀”。然而,好的制度,贵在不折不扣地落实。当上述文件执行不力时,高温津贴就成一纸空文,“高温关怀”就会被恶搞。在笔者看来,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办事,见利忘义,总把劳动者当做生产工具,苛求他们“战高温、斗酷暑”,令他们违心地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却忽视他们的健康,无视他们恶劣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处心积虑恶搞“高温关怀”。就算侥幸躲过了法律的制裁,也难有好的结果——劳动者会产生不满情绪,其工作缺乏热情,或还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工作质量。倘若由于无视“高温关怀”而导致工程出现质量等大问题,甚至导致劳动者死亡,用人单位就后悔莫及了。当然,落实高温津贴,仅靠用人单位自律是不够的。广大户外作业者要积极维权,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广大户外作业者要明白,为落实数额不大的高温津贴而和单位“较劲”,是维护自身尊严的体现;而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有必要把监管关口前移,变坐等投诉为主动服务,通过明察暗访,对违规的用人单位依法处理,倒逼更多用人单位能主动落实高温津贴。

    总之,落实高温津贴,给广大户外作业者予高温关怀,是用人单位的责任所在。一旦遇到高温津贴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的情况,广大户外作业者应积极依法维权,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介入,严格执法,尽监管之责。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湛图片

  • 全国最大吨位纯电抱罐车落地湛江
  • 徐闻“益企办”让菠萝产业旺起来
  • 2025年遂溪县第六届“县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启幕
  • 粤西首城绘文明新卷 廉江以常态长效擦亮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
  • 全球首创漂浮式养殖平台“湛江湾1号”湛江交付
  • 深蓝逐梦启程!“湛江湾1号”铸就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热点新闻排行
  • 月点击
  • 周点击
  • 日点击
  •   
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