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事故情况通报:1、8月21日,广珠西线高速公路发生一起5车追尾事故,造成3人当场死亡;22日,广深高速发生一起小客车追尾环卫车事故,造成3人当场死亡。交警提示,高速公路行车应留意观察前方情况,保持安全车距,避免追尾。夏季天气闷热易疲劳,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若感觉困倦、状态不佳,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 2.8月24日17时12分,G323线579KM+100米处一辆大客车与摩托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交警提示,驾驶摩托车应靠右行驶,切莫超速超员、逆行抢行,骑车人和乘车人都应佩戴安全头盔。 3.8月24日下午,深汕高速惠来路段发生一起大客车侧翻事故,多名乘客被甩出车外,目前已造成6人死亡。8月底是学生入学或返校的高峰期,交警提示,搭乘客车应系好安全带,一旦发生车祸时,安全带能减轻伤害甚至保全性命。
【营运客车安全篇】
1、没有安装、使用行车记录仪以及卫星定位装置的营运客车、旅游包车,一律禁止上路行驶。
2、客货运企业及驾驶人要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运规定。实行接驳运输的客车,要严格遵守夜间行车速度不得超过日间行车限速的80%,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规定。
3、客运车辆出站前,应核查人数,告知车辆核载人数,严禁超员。驾驶人要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并承诺严守安全驾驶。
4、营运客车超员会影响车身稳定性、导致制动性能下降,严重危害行车安全。请广大乘客积极配合交警,主动监督、自觉抵制乘坐超员车辆。
5、乘坐客车出行,请自觉维护公共安全,切勿随身携带或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
【危运车安全篇】
6、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要正确掌握应急处置操作规程,办理运输审批手续,车身应悬挂危险警告标志并保持清晰。 7、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货物运输车禁止通行区域。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要按照公安机关批准的时间、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更。
8、运输液体危险货物,要在出车前检查紧急切断阀有无腐蚀、生锈、裂纹等缺陷,有无松脱、渗漏等现象。装卸作业完毕后,必须立即关闭紧急切断阀。
9、危化品车发生交通事故或泄漏、燃烧,驾驶人应立即报警,周围车辆和人员应尽快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切勿停留围观。
10、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驾驶人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处2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
特别提示:
1、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押运人员,并保证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控之下。
3、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5、乘坐客车出行,请到正规客运场站购票乘车,切勿在站外、高速公路旁拦截车辆上车,不要乘坐超员车辆、非法营运车辆。
6、乘客发现客车交通违法行为可通过电话、短信、交警官方微信微博等途径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7、道路客运车辆发车前,驾驶员要向乘客进行面对面“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
8、研究表明,乘车佩带安全带,发生意外时可挽救40%以上的生命。交警提示,无论是自驾车还是乘坐客车,请您和家人佩带安全带,守护一路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