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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青少年上好法制教育课

2015-09-01 11:35 来源:湛江新闻网 作者:肖汉宁

    湛江新闻网讯:读罢8月29日《湛江日报》《廉江一杀人犯昨被执行死刑——约网友起色心酿血案》一文,笔者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残杀女网友并匿尸的廉江青年肖煜鹏,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很多人看来,如此凶残、没人性的人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可回头想一想,究竟是什么让这位青年走上了不归之路?

    青少年是父母的希望,是家庭的未来,也是祖国的未来;防范青少年违法犯罪既是一直以来社会不断努力的重点,同时也是时代给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在本案中,青年肖煜鹏或许心智不成熟,或许情绪容易冲动,或许被虚拟网络迷惑,又或许自身好奇心强……但归根到底是缺少对法律的了解,缺少对法律的敬畏,心中无“法”才如此放荡不羁,最终一朵本应美丽灿烂的花朵被迫“早谢”。这是当事人的不幸,是家庭的不幸,也是社会需要反思的一点。

    知法懂法不违法,是我们从小都知道的“大道理”。父母要求我们要乖巧,老师教育我们要遵纪守法,总而言之就是要不能做出有违法律精神的行为,就是要不能做坏事。我们常常听到有正义、有担当、向善向上的青少年事迹,同时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闻亦常见诸报端,两者的天地差别让我们感受到给青少年上好法制教育课的重要性。

    法制教育,并不是抽象的物质,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是具体化的内容。生活中,一些青少年偷窃、诈骗、暴力等行为,就是青少年需要警惕的反面教材,就是青少年要以此为戒、避免自身染上同样“陋习”;如果认为这些行为离自身很远、不实际,而不加以规范、检点,到头来无视法律很有可能成为这些行为的制造者。广大青少年学习法制教育,不仅需要学习生活当中遵纪守法的好榜样、好人物,还需要对一些违法犯罪行为从法律的角度加以认识、了解、掌握,提高自身对法律的敬畏程度。

    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效果,家庭、学校和社会需齐齐联动起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父母应发挥好第一任老师的作用,以身作则、做好示范,给孩子创建良好的成长环境;学校要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创新法制教育的方式方法,通过学习、交流、感悟、行动等途径来切实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而社会则需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管理体系,创造更加宽松、和谐的环境给予青少年更多帮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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