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通报了河南新乡市委书记李庆贵,因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落实被免职的情况。主要因为李庆贵在任期间,治下3名厅官被查,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事在央视新闻播出,引起强烈反响。
对下属不敢管、不会管、管不住,发生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纪检部门负监督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就要负起主体责任,这无疑给各级党委主要领导敲响了警钟。
有些党委一把手,喜欢搞政绩,对项目资金特别关注,对党务工作不大用心,党内问题知之甚少,往往造成党建工作空心化,有的甚至出现“灯下黑”。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自然要回归本位,种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把党务抓起来,把党建搞上去,势必推动党政分工到位、责任明确。
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进入实际操作,不再停留于文件上,在实际工作上就突出了党委主要领导在反腐正风上的地位和作用,推动各级党委书记主动介入反腐工作,不再单单靠纪委反腐,必然形成党委纪委齐上阵的局面,推动反腐工作立体联动,推进各级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基层反腐正风工作做表率,推动反腐向纵深发展。
一把手主体责任落实,难在挑战极限。有些党委书记管理基层干部可以,管好本级班子成员,往往有难度,因为本级人员的任命,由上级组织部门实施,牵涉到上级领导,所以抓哪一级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都会牵扯上级,这就必然倒逼选人用人机制改革创新,适应廉政建设需要,关键是要在广泛实践基础上,尽早推行选人用人工作法治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