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孩子缺乏危险意识,对溺水危险性没有正确的认识,要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需要父母、学校和社会多管齐下的承担起保护孩子的法定义务。
学校方面,对溺水的危险性宣传要做到反复性、有针对性和全员性。学校应以校讯通、短信等形式每周不少于一次地向家长发送防溺水安全提示,提醒家长和学生安全不“放假”。为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教育部编发了“防溺水童谣”,学校应结合周边环境和学生已经知道的发生在身边的溺亡事例,以及在全国各地发生的中小学生重大溺亡事故,以漫画、视频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宣讲,让童谣更具体形象有说服力,触动孩子的心灵。宣传还要做到全员性,要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外来民工子女。
家长方面,应该加强监管。特别是在农村,溺水隐患无处不在。有的家长抱着“反正不会发生在我身上”的侥幸心理。有的虽然孩子在身边,可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包括放假到父母工作地的“候鸟”。有的家长对留守孩子放任自流,海南省一位小学男生的话很典型:“我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只有爷爷奶奶在。我放学后都是想去哪里玩就去哪里玩,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所以家长或者监护人一定要了解孩子性格,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附近有江河湖泊山塘沙坑等水域的尤其要留心。
政府方面,必须要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图文并茂地开展防溺水“六不”宣传,提醒孩子不要在江河面前逞强;告知孩子游泳出现危险情况时的自救方式。在挖沙后变深的水域、挖土后因为积水出现的新水域等,要有警示牌和相应设施。同时政府要对海边、山塘水库、江溪湖河等水域设置警示牌,注明水深,安装护栏。有条件的学校,应该免费让游泳教学进入中小学生的课堂,教会他们游泳的本领才是中小学生遇溺求生的最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