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斯加州卫生与社福部发言人谢尔(Sarana Schell)称,根据该州规定,该女婴有资格取得阿拉斯加的出生证明,亦即可拥有美国籍。但美国在台协会发言人游诗雅(Sonia Urbom)不愿证实女婴是否可注记,或已注记为美国籍。游诗雅说,美国务院《外交事务手册》第7册载明在美国领空出生婴儿规定,美国领空是指美国领土与领海(由海岸线向外延伸约22公里)上空领域,在美国领空出生为美国公民;女婴出生时尚无法确定是否在美国领空。至于有多少台湾人特地赴美生产,她说,美国没有相关资料。图为当时接生的华裔女医生。

台湾律师林富贵表示,美国国籍是属地主义,若是入境美国前产子,因船只及航空器属浮动领土,新生儿都是以该航空器、船只注册国家为国籍,“入境美国完成后生子,孩子才可成为美国人”,但若半途生子,且获美国入境允许,也会从宽认定是美国籍。图为国国土安全部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