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市环保局获悉,近日,我市印发了《湛江市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补贴办法》,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实施奖励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黄标车提前淘汰,根据车型不同,最高可获1.8万元补贴。本月16日起,车主可根据车辆登记属地管理原则,到各窗口进行办理。
为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我市将对登记地址在本市辖区内的在规定期限内提前淘汰黄标车的单位或车主给予适当奖励补贴。补贴标准为:轿车、微型客车、微型货车6000元/辆,小型客车(不含轿车)、轻型货车8000元/辆,中型客车、中型货车12000元/辆,重型货车、大型客车18000元/辆。
可享受政府奖励补贴提前淘汰的黄标车须是以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为所有人在本市注册登记的车辆。另外,车辆需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办理提前淘汰手续时,应保持车辆的完整性,不得无故私自拆除车辆配件。值得注意的是,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以及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不能享受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