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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让祖国的花朵在校园里茁壮地成长

2015-11-14 16:16 来源:湛江新闻网 作者:邱杰

    近期,在网上总是看到一些有关老师体罚学生的消息,有老师撕裂学生耳的朵的,有老师罚全班学生下跪,有老师用针扎伤多名幼儿的……样样都是那么的让人触目惊心、忍无可忍!又有连云港市一位家长通过微博平台爆料:赣榆金山中心小学三年级的胡老师,在课堂上当着全班七十多名学生的面,对她家年仅八九岁孩子小韦实施变态体罚,用小棍子刺戳背部几十下,导致背部全是紫色的点点,这一爆料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一些违反了职业操守的老师一次又次地伤害了校园里祖国的花朵,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反思。

    老师体罚学生这种现象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最可悲的是:有一些家长认可这种行为,说什么“老师打我的孩子是爱我的孩子”。然而近年屡见这种心惊肉跳的老师“体罚”学生的事件,无疑给予受罚学生身体和心理都会造成难以弥合的创伤,这种伤害无疑是在犯罪!

    学生在生长发育期身体上的毛细血管比较丰富,并且身体各个器官也比较娇嫩,如果受到外力的打击,心脑肝肾等器官很容易出现损伤,娇嫩的身躯更是容易出血。这些变态体罚很容易造成学生身体上难以治愈的后遗症。在学生成长阶段,影响最大的无疑是父母,而影响稍次的大概就是老师。在成长阶段,学生很善于模仿其他人,性格较为外向的孩子,如果受到这种变态体罚,根本不可能有教育作用,还容易激发孩子的逆反心理,孩子也学着老师的这些手段去解决问题。而对于内向的孩子来说,受到这种变态体罚,会让孩子变得更加的不自信,对学习生活也充满挫折感,甚至会出现厌学的情绪,并对学校产生了恐怖心理,对他们今后的正常人格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为了让祖国的花朵在校园里健康成长,第一,应完善相关法律,加强惩治力度。我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已经明确规定“不许体罚学生”,甚至明确规定“不许变相体罚学生”,这种规定对学生应当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所以,法律的层面应该明确对于这种殴打、虐待等变态体罚,伤害学生的行为作出规定,作为“伤害学生罪"列入刑事案件中。第二,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教师队伍的思想建设,接受群众投诉、监督,坚决把体罚学生的“害群之马”清除出教师队伍。

    学生时代本应是健康的、快乐的、阳光的!不能让个别变态老师伤害祖国的花朵,让法律真正管得住这一双双“变态的手”法律要真正保护学生,学校要真正爱护学生,这样,祖国的花朵才能在校园里茁壮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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