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近日,《湛江日报》有两则新闻引起了笔者的注意。
一则是雷州市东里镇苫草塘村12岁小学生高某堂,在积水矿坑钓鱼不幸溺亡。(据11月20日《湛江日报》)
另一则是廉江市高桥镇第一中学八(3)班学生杨世成与同学到红树林保护区郊游,突遇两少年溺水,他接连救起两名溺水少年后悄然离开,在当地传为佳话。(据11月21日《湛江日报》)
看完两则新闻,笔者既“喜”又“忧”。廉江两少年溺水被救起,真的是万事大吉;但是,雷州12岁小学生高某堂却没有那么幸运,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的悲痛。防止孩子溺水事故,已然是社会问题,近年来常常出现的孩子溺亡新闻,着实令人忧思;作为家长也好、社会也罢,更需要痛定思痛、居安思危,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监督和教育,真正避免下一个悲剧的出现。
青少年对大自然抱有很强的好奇心,总想亲自去试一试、体验一下,尤其是“亲水”,一些孩子不顾家长和老师的教导私自到外面玩水、戏水就是最好的证明。然而,这个“天性”却有可能增加危险因素,甚至陷入生命危险的被动局面。家长和老师为了确保孩子的生命安全,往往采取不允许孩子“亲水”的“政策”,要求孩子做到令行禁止。笔者以为,防止类似溺水事故,对孩子“亲水”做法宜疏不宜堵。
事实上,家长和老师可以结合一些溺水案例,通过情景模拟等方式,教育孩子正确认识“水”;水既是生命之源,但如果对“水”毫无防备,失去对“水”应有的敬畏精神,或者在没有监督的前提下私自外出游泳、戏水,就很有可能发生危险。这一点不难理解,现实中一些溺水悲剧已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同时,可以让孩子多些接触“水”,但这种前提是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自身学会游泳是避免溺水的重要环节,站在这个角度来说,家长和老师应结合孩子实际,传授孩子基本的游泳技能。而且,孩子还应掌握自救、互救技能,遇到紧急突发事件,能够果断采取科学措施,沉着勇敢地防止事故发生。
只有让孩子在“水”的环境中认识水、理解水,并有针对性地加强防止溺水的技能锻炼,才能真正减少或杜绝溺水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