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近日,廉江市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失火案件,被告人林某发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据了解,今年3月31日16时许,廉江市市民林某发在石岭镇葛麻坝高岭处,因整理坟墓时乱扔烟头引起森林火灾。(11月19日《湛江日报》)
因为乱扔烟头引起森林火灾,造成财产损失,市民林某被判处徒刑,反映了乱扔烟头的危害性,所造成的后果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在很多市民看来,小小的烟头似乎并不“起眼”,甚至可以忽略不计,然而,在这个案件中,即便烟头再小,都有可能引起更大的安全隐患,给人民群众造成财产损失。所以,无论站在哪个角度,切勿轻易乱扔烟头。
其实,因为不及时将烟头扑灭、随意随处乱扔烟而造成火灾或其他灾害的案例,说起来并不鲜见。而且,这也让消防部门不得不“动起来”,赶赴现场抢救火灾。在一定程度上讲这里面既增加消防部门工作压力,也折射出部分市民防火意识薄弱,未能科学识别安全隐患的现实情况。如果市民不从以往众多类似案件中吸取教训,规范自身行为,对乱扔烟头说“不”,身边的安全隐患也会相对增多,到底受伤的是自己。
为此,消防部门加强控烟宣传、做好广大市民切勿乱扔烟头的教育之外,其实最根本的还是靠市民自己自觉主动。俗话说“祸患常积于忽微”,正是道出了一个不争事实:烟头虽小,也有可能酿成大祸,岂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这需要,市民进一步增强自身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杜绝“因小失大”的安全隐患。总的来说,就是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积极的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起社会责任感,为平安社会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