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15年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014起,查处醉酒驾驶严重违法行为42起。不为酒驾人员说情、拉关系成为广大交警的自觉行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已经被广大市民熟知并接受。(1月2日《湛江日报》)
我市2015年查处酒后驾驶1014起、醉酒驾驶42起,说起来整治酒驾依然“任重道远”。数据显示,驾驶员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驾驶员死亡档案中有59%与酒后驾车有关。从中我们不难看到,广大车主很有必要认真践行“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起责任。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毫无疑问这是人人皆知的大道理,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我们同样可以看到很多有关整治酒驾的宣传报道。可也有部分车主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的车技水平高超,酒量也很好,喝酒和开车并无冲突。殊不知,这种心理往往在无形中埋下了安全隐患,一次、两次、三次……万事大吉,可谁也不能打包票以后不出交通事故。所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还得广大车主牢记心里并认真践行。
事实上,广大交警同志“不为酒驾人员说情、拉关系”是保护广大车主的重要保障。试想一下,这次车主喝了酒被查到,找到熟悉的交警同志“求情”,并侥幸免去相应的惩罚,车主便有了“一而再、再而三”的心理,认为喝酒开车是小事,查处酒驾对其根本起不到作用,未能让其“长长记性”。一旦任其任性“喝酒开车”,最终就有可能酿成交通事故,交警同志的“好心”反而把车主推到危险地带。在这个角度,交警秉公执法、严肃执法十分重要,广大车主更不能对执法者有侥幸心理。
说到底,车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还是最关键的问题。喝酒开车的路是走不通的,广大车主要认识到酒驾危害,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为了我你他,广大车主请多一份心思,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用实际行动体现出来,这样才能更好地守护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