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此消息一出,立马引来了网民热议。
不少网民对此充满了担忧。只要是认为此举:一是会导致小区管理混乱,引来各种违章乱占乱建、摆摊设点、种菜种园,乱停乱放等等怪象;二是小区开放会带来治安防范问题;三是小区开放就意味着物业管理人员减少,如保安人员等会因此失业;四是有些群众认为自己买房时是将小区的道路面积摊到房子里付款的,如今“私物公用”使之接受不了。
任何一项改革都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必定有利有弊。而改革之所以推行,是为了破解当下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困境和问题,以及我们对改革后所持有的信心和期待。
笔者的朋友圈常常出现抱怨交通堵塞的声音,各种调侃“在路上”让人颇为无奈,特别是赶上下雨天或放假时日,“路囧”现象更滋生了不少“路怒者”。民众纷纷呐喊政府介入,疏通交通要道,改善交通环境。经分析,小区严重占用、分割了城市道路资源,成为交通畅通的“拦路虎”。为应对交通拥堵难题,不少欧美等发达国家正是通过发展小街区,畅通城市毛细血管,使城市路网稠密,从而成功“治堵”。小区拆围墙其实就是清除城市交通路网栓塞。我国政府要有所“作为”,致力解决民怨声高的交通堵塞问题,“打开”小区的“大门”无疑是有效手段。此外,街区制还有利于公共设施共享,为临街店面增多提供了有利条件,无疑能够营造更有特色和活力的社区形态,从而推动整个城市的经济更有活力。
当然,群众的担忧也不无道理。“打开大门”后,确实也会带来一些弊端。政府要做的是,避免“一刀切”,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开门有道”,最大限度地发挥改革政策的利处,减小弊端,让人民群众能够放心接受和支持。
首先,推广街区制要在该地条件成熟的基础上。不能简单逐流随大众、为求政绩盲目“开放”,而是要深入调研,全面分析当地的道路状况、街区生态,结合民意等因素,充分考虑是否适合推行街区制。其次,要明白街区制推广不会一蹴而就,在制定具体规划时,必须先要注意完善与之相关的配套措施。如有关部门要结合物权法,充分考虑街区的道路、绿地、停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如何分配等详细问题,并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和细分。再次,针对拆除围墙后小区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通过完善加强民警巡逻等有效措施予以保障;对群众不能释怀的“私物公用”问题,要通过有效估价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新事物的产生在开始时一般都较难被接受,因为害怕改变、将原来的“稳定”变成“不可预知”是人之本性。但只有通过不断实践和改变,社会才能不断进步,开启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