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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闻县锦和司法所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

2016-06-16 10:40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林宇云 高翠兰 冼玉莲

    近年来,徐闻县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积极作为,队伍建设、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尤其是在法制宣传和基层队伍建设上创新思路,创造了经验,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5年12月,徐闻县司法局锦和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全省仅有8个司法所获此殊荣。

    宣传有方:

    将群众身边案例拍成法治教育片

    艰涩枯燥的法律条文、硬邦邦的普法口号不容易被普通群众理解。如何让普法宣传变得贴近群众、喜闻乐见,徐闻县司法局有妙招。

    经过多年的普法实践,该县形成了“一个中心、三个平台”的特色普法模式——

    “一个中心”即《法制之窗》教育片制作中心。每年,该县司法局要制作12期以上的法治教育片,内容取材于当地基层司法所调解的民间纠纷典型案例,还有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各种刑事和法院审判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刑事等案例,通过拍摄、剪接、配音等程序,制作成法治教育片。法治教育片主要依托县电视台、普法网站、普法大篷车和电影普法车这“三个平台”播出。屏幕上所讲解的案例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真人真事,这样的法制宣传教育群众自然觉得生动而亲切,更能看得进去。

    据统计,《法制之窗》已制作节目92期,在县电视台播出1625场次,在普法网站平台点击达21万多次,通过普法大篷车、电影普法车深入全县各乡镇、农场、学校、社区、村庄、海岛和军营等地播放2037场次,走遍了全县1261个自然村中的1249个,普法覆盖率达99.05%。

    在“六五”普法期间,徐闻县社会矛盾化解成效明显,各种矛盾逐年减少8.75%,矛盾化解成功率逐年上升0.31%。呈现出“三多三少”的好局面:主动学法守法的人多了,以身试法的人少了;依法表达诉求、理性处事的人多了,滋事生非、动则打架斗殴的人少了;遇事走法律途径的人多了,无理取闹的人少了。

    长效机制:

    考核制度促基层司法所争先创优

    基层司法所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主力军,为社会稳定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近年来,徐闻县司法局大胆探索创新,在履行人民调解职能过程中,积极推行调解指标考核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坚持“谁家的孩子,谁家抱”的原则,该县司法局根据各基层司法所辖区人口比例下达人民调解任务指标。按照6万人以上的乡镇年调解80宗,4至6万人的乡镇年调解60宗,3至4万人的乡镇年调解40宗,各国营农场年调解10至20宗等不同档次下达指标,全县各司法所一年要调解1000宗以上的案件,把调解任务量化分解到司法所,促使司法所个个有任务,年年有压力。

    为了落实调解指标考核制度,该局还采取了两项有效措施。第一招是规定基层司法所每调解成功一宗案件,则给予补贴一定的办案经费。严格要求各基层司法所做到案件真实、资料齐全、适用法律准确、卷宗整洁规范,案件卷宗经局基层股检查核实合格后才兑现办案补贴。这既解决了基层司法所调解办案经费困难问题,又调动了调解工作积极性。第二招是把调解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对超出指标任务的司法所,给予表彰奖励;对调解任务达不到指标要求的,全面取消集体及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通过推行调解指标考核制度,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由被动的“等案办”向主动“找案办”的局面转变,各司法所加大纠纷排查力度,积极挖掘案源,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形成了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同时也使一些久拖不决的积案得到有效调处。如城北司法所在未推行指标制度以前,全年受理纠纷案件仅有40多宗,实行指标考核制度后,该所年调解案件数量增加了一倍。

    涌现典型:

    锦和司法所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

    在工作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下,徐闻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各项工作业绩十分显著。2015年12月,徐闻县司法局锦和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荣誉称号,全省仅有8个基层司法所获此殊荣。

    与此同时,该县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增强了为人民服务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热忱投身于人民调解工作,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涌现出如下桥司法所所长钟侨生、锦和司法所所长王文棠等一批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树立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群众上门来反映情况,先要请群众坐下来,送上热茶,给群众以温暖感。”在锦和司法所,所长王文棠给记者介绍工作经验时,第一句话就离不开“群众”。他说,给群众办事,一定要公平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依法依规。这样,无论到哪个村、办什么事,都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和认可。

    锦和镇委副书记刘学说,王文棠在日常调解工作中坚持廉洁自律,不偏袒,不徇私,秉公办事,赢得了当地百姓的尊敬,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2009年,在处理一宗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时,一方当事人陈永茂私下里找到王文棠,准备请他吃饭送红包,要求调解时给予照顾。对此,王文棠不但不赏脸,还狠狠批评教育了陈永茂一顿。最后,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调处了该宗纠纷,当事人双方都很满意。

    “公公正正弘司法,勤勤恳恳为人民。”这是后来陈永茂赠与锦和司法所一张办公桌上的题字,也是王文棠在当地群众心目中的真切印象。十几年如一日,王文棠用自己的言行展示了一名基层司法干警的良好形象,树立了一面旗帜。在他的带领下,近年来,锦和司法所每年成功调解各类民事纠纷近300件,辖区无发生因工作失误而导致民转刑或群体性事件。全所作风优良,多年来没有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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