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称,当天,徐闻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发布全国首份珊瑚礁司法保护令。
4月30日,徐闻县人民法院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全国首份珊瑚礁司法保护令。据文章介绍,这一保护令“聚焦‘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包含九条禁止性规定,涵盖从擅自移动界标、采挖、破坏珊瑚到新建排污设施等多个方面,特别强调了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珊瑚虫排卵繁殖期间的特殊保护措施,实现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防控’的转变”。
珊瑚作为一个生命体,是海洋的建筑师,为其他生物提供了庇护所,是许多生物的重要产卵、育幼和索饵场所。珊瑚礁是天然的海岸屏障,还是海洋生态环境优劣的风向标,对优化海洋生态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不到海底千分之二的覆盖面积,养活着1/4的海洋生物,因其极高的生物多样性和资源生产力被誉为“海洋中的热带雨林”。
珊瑚虽然美丽,但也很脆弱。由于全球变暖、人为污染、有害化学物质和塑料排放入海洋等,全世界超过1/3珊瑚礁都在衰退。大量的塑料流入大海,会导致珊瑚生病并死亡。塑料覆盖于珊瑚上会导致温度升高,温度只要升高1—2摄氏度,珊瑚就会驱逐共生在它们身上的藻类,变为白色,即“白化”。大量附着在塑料上的细菌随塑料一起进入珊瑚体内,可致珊瑚生病。没有了珊瑚礁,海洋渔业、养殖业都将受到极大的影响。而且,健康的珊瑚礁就像自然的防波堤,70%至90%的海浪冲击力量在遭遇珊瑚礁时会被吸收或减弱。此外,珊瑚虫在造礁过程中,通过体内珊瑚藻的光合作用,吸收大量的二氧化碳,所以珊瑚礁也是一种蓝碳资源。守护好“海洋中的热带雨林”,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湛江有着丰富的珊瑚资源。在广东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分布着我国大陆沿岸唯一发育和保存完好的现代珊瑚岸礁。这些珊瑚形成于约1万年以前,有些品种是国内首次发现的。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被称为三大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守护珊瑚,其实就是守护湛江独特生态资源的重要构成部分,也是我们建设“红树林之城”、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应有之义。
这份司法保护令的出台,不仅是法律法规的具体落实,更是对破坏珊瑚礁行为的有力震慑。它以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向社会宣告了保护珊瑚礁的坚定决心。一旦有人违反规定,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大大增加了破坏珊瑚礁行为的违法成本,让潜在的破坏者望而却步。同时,司法保护令也为相关部门的执法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标准,使得珊瑚礁保护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此外,法治屏障的构建并非孤立存在。徐闻法院此前联合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设立的全国首个珊瑚礁司法保护工作站,与此次司法保护令形成了有机联动。工作站构建的案件办理、技术支持、诉调对接、联合普法等协同机制,与司法保护令相互配合,从案件处理到预防教育,将全方位构筑守护“海洋中的热带雨林”的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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