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湛江云媒账号

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减免手续

2025-08-13 12:30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整理/记者钟邦国 通讯员陈海鹏

市民:本人所住小区已实施物业管理服务费,但相关公司在收取已有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建成小区时,并未减免2元,依旧按照13元的标准收取垃圾处理费。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经了解,市民现住在康强路7号达智佳境花园小区,按现行收费规定:只要住宅小区居民实施了物业管理并且居民已交物业管理费的,由物业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审批后统一按11元/月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目前,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未收到达智佳境花园物业公司关于减免2元卫生清洁费的申请,请市民与物业公司联系,敦促其尽快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减免手续。

编辑:何海清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湛图片

  • 环北广东工程建设再提速
  • 卫生死角无处藏!市民积极监督,干群“即接即改”
  • 霞山新园街道出动无人机助力“空地联动,精准灭蚊”防疫工作
  • 全运进行时|湛江公安启动“百日行动”  特警重装值守筑牢港城安保防线
  • 赤坎区少儿暑假研学公益夏令营举行
  • 双向奔赴的“敬礼”
    热点新闻排行
  • 月点击
  • 周点击
  • 日点击
  •   
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