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市卫生健康局依法组织开展对全市重点机构、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及医疗机构、宾馆酒店、十五运会赛事场馆等公共场所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各机构(场所)严格落实防控责任,落实落细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传染病防控措施。8月15日,经检查发现,霞山区一诊所未履行防控责任,已依法予以处理。
霞山区卫生健康局在对某诊所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诊所未严格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该诊所未开展预检分诊和流行病学史调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当场对该诊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边执法边普法”,对该机构经营者宣贯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的诊断及防控知识,要求其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及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制度,提高对基孔肯雅热、登革热的早期识别及感染防控能力,做好基孔肯雅热、登革热的防控工作。
诊所、卫生站等是防控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的前沿“哨点”,在防控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这些基层医疗机构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共同织牢织密疫情防控网。
截至8月15日,市卫生健康局已作出行政处罚14宗,依法对存在未及时消除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未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等违法行为的相关机构(单位)予以处理,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湛江日报、湛江云媒客户端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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