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为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备案审查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结合立法法以及《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霞山区人大常委会对《湛江市霞山区湛江港渔业港区管理章程》进行主动审查。
审查采取实地调研和召开工作会议的形式进行。工作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陈乔美,区人大常委会审查组成员以及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等16个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和行业代表参加。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庆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对《湛江市霞山区湛江港渔业港区管理章程》制定的目的、依据、内容等情况说明,听取了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对《湛江市霞山区湛江港渔业港区管理章程》的合法性审查说明;各参会单位、代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该章程的制定和实施发表了意见,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陈乔美指出,这次工作会议主要是希望通过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等方面的审查,促进法律规范体系的和谐统一,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这次审查工作,是全面推行备案审查工作走深走实的又一次实践。他强调,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刻领会备案审查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备案审查工作的宣传力度,以规范性文件制定单位为重点,强化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宣传解读;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大力推动备案审查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区备案审查工作实际,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备案审查工作环节,明晰审查范围和审查标准,确保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密切协作配合,着力提升备案审查专业化、科学化。切实增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继续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加强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及“一府一委两院”、各街道办的协同配合,把我区备案审查工作推上新台阶。
(来源:霞山区人大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