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家及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加快老旧机动车迭代升级,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10月27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对外发布《关于实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的通告》,明确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车主淘汰旧车并更新新能源车辆,可叠加享受淘汰与更新双重补贴,最高单辆补贴达14万元。
此次补贴政策覆盖两类核心需求:一是“淘汰补贴”,针对2025年7月1日前在湛江登记的国三、国四非营运中重型货车(不含场内无牌车、专项作业车等),根据车辆类型(中型/重型)及提前淘汰时间,补贴标准从1万元至4.5万元不等。其中,提前淘汰4年及以上的重型货车,可获最高4.5万元淘汰补贴;二是“淘汰更新补贴”,车主在淘汰旧车后,若在规定时间内于广东省内新购置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中重型货车(不含插电混动),且新车与旧车所有人、登记地一致,可额外享受更新补贴——中型车补贴3.5万元,重型车按轴数分档补贴,2轴7万元、3轴8.5万元、4轴及以上9.5万元,双重补贴叠加后,4轴及以上重型货车最高可获1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车辆需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报废拆解或出口,且距强制报废期至少1年,方可申请补贴。国三、国四车辆的认定以初次登记日期为依据,例如国三柴油中重型货车需为2013年6月30日及以前登记,国四汽油中重型货车需为2013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登记。
车主申领补贴需通过“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办理,完成实名认证后按提示上传材料:申领淘汰补贴需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或《出口许可证》《报关单》)、《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及《承诺书》;申领更新补贴还需额外上传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企业申请需授权代理人办理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所有申请需在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
通告特别提醒,补贴资金实行“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严禁虚假申报,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若有政策疑问,可拨打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咨询电话0759-3381518。此次补贴政策的落地,不仅为车主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优惠,更将推动湛江机动车结构优化,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为城市绿色发展注入新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