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女士:我所在企业有位员工今年7月到达退休年龄,若企业继续聘用,是否还有义务为其购买社保,直接办理退休后,不再继续聘用(辞退)是否需要赔偿等?
赤坎区人民政府: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根据《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超龄劳动者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选择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规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应当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这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法定权利,该权利不因员工达龄后继续工作而消失。因此,企业在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时选择不再续聘,属于合法终止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