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规定上调车位比例
根据2008年实行的《湛江市城市管理技术规定(暂行)》,住宅区的停车位面积是按户数或面积进行制定,100平方米住宅面积或一户人家要配套0.5至1个车位。

业界人士分析,车位价格上涨是早期规划滞后、停车位明显不足与机动车数量急剧增加的矛盾凸显的结果。
市城市规划局总工室李绍宁表示,面对巨大的停车压力,政府对《湛江市城市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了修改,并即将推出。“在修改的规定中,将会要求住宅区统一按面积配备车位,比例进一步提高,但具体数字仍在商榷。”李绍宁说,用法规的形式要求开发商建设充足的车位,对价格上涨或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长武志成认为,可以采取两大措施缓解停车难:一是利用小区周边道路夜晚临时停车,划出临时停车位在夜晚到清晨指定时间提供给业主停车;第二,开发商分阶段引导业主购买车位,开发商不应该将车位全部卖出,可采取部分出租,部分售卖的形式供业主停车,并说明出租的车位未来可能会售卖,给业主以购买车位的缓冲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