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播报
@湛江检察:#听证会现场#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第二条,公开审查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根据办案工作需要,采取公开听证以及其他公开形式,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活动。
在现场
昨日上午,在市人民检察院听证会会场,记者与众多市民一起,旁听观看了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通过发布官方微博现场直播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听证的过程。这是我市首例由检察机关通过微博进行申诉案听证现场直播。
“今天公开听证并微博直播的是一起刑事申诉案件。申诉人李观进、凌华兴不服吴川市人民检察院对李应标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的复查决定,认为李应标组织村民搞迷信活动,导致其家财物损失达8739元,其行为已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追诉标准,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赔偿其损失,向本院申诉,要求复查本案……”听证会主持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静宇介绍了听证会的基本内容。他说,通过案情的展开,可以让市民直观地看到听证会全过程,清楚地感受到法律是公正的。
“公开听证,现场直播,透明度很高!”听证会上一名市民感慨。他说,利用微博来直播申诉案,还是头一回接触到。据了解,这次微博直播也受到网友的好评“点赞”。最后,听证会当场宣布了听证评议意见:认为被申诉人李某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吴川市检察院对该案的复查适用法律正确。
看反馈
@阿LAId:案子典型,有教育警示意义。
@小吴:直播的形式让咱老百姓也能同步关注案件审判,揭开了庭审的神秘面纱,令人耳目一新。
@你所关注的就是我所关注的:时下“手机控”越来越多,这是一种非常不错的普法方式。
@斗牛:微博直播庭审现场,真是跨前的一大步啊。
检察官对记者说:“通过新媒体进行庭审直播,既增强了执法透明度,也丰富了检察机关的普法形式。今后我们将继续探索利用新媒体实现普法效果最大化的方式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