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近日发出关于征集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的通知,今年将继续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为用人单位提供人才需求和毕业生提供就业实践锻炼。
这次征集的申报认定见习单位条件为合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以及符合我市产业导向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企业规模达中型以上、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有专设的人事劳资管理机构、能根据需要在见习期间为见习毕业生安排指导人员和管理人员、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能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年供20个以上技术含量和专业性强的见习岗位且见习岗位数量不超过在岗职工人数10%的企业单位。申报期限为6月1日至7月31日。已获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可直接申报2014年见习岗位;尚未认定为见习单位的,可同时申报认定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详情可登录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zj.lss.gov.cn)查询。
凡经人社部门认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基地)”的用人单位,可根据用人需求设置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就业见习时间为3-6个月,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不建立劳动关系,但双方须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明确相关见习事项及责任。
按照省、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未就业人员参加见习活动可享受见习补贴,补贴由见习单位和政府各承担50%,补贴标准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不高于见习单位同类岗位的工资标准。见习补贴费由见习单位按月全额发放给见习者本人,政府支付的部分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见习期满后由见习单位向人社部门一次性申请拨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