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今年上半年,我市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市辖区内33576名低保、五保群众发放价格补贴共604.368万元,以缓解物价上涨给低收入人群带来的压力。
今年以来,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市场价格上涨的幅度,我市决定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市辖区低保户、五保户进行临时价格补贴。具体办法是由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文件,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市区33576名低保户、五保户群众实行临时价格补贴,补贴从2014年1月起至6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补贴30元,共补贴资金604.368万元,以提高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
据了解,上述政策出台后,市民政局核准所补贴低保、五保人数后,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各区财政局,各区财政局根据区民政局提供的低保、五保人员名单和存折账户,及时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个人存折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