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安全生产法治进程翻开崭新一页。我们要坚决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和实施好新《安全生产法》,不断开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
一、从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深刻领会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重大意义
新《安全生产法》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确立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在总体思路上突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重点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完善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加重对违法行为特别是对责任人的处罚力度。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解决了安全生产“摆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问题,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对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安全生产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当前,认真学习、深入宣传、大力实施新《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我们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中央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意义,紧紧抓住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振奋精神、乘势而上,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治中国建设大局之中,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之中,通过宣传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水平,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二、从湛江实际出发,认真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
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就要结合我市实际,举全社会之力协同推进。一是要加大对三类重点对象的宣传贯彻力度,其中各类企业是重中之重,市、县、乡(镇)三级党委政府是关键所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部门是关键环节。要通过媒体宣传、专家讲座、领导宣讲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向企业宣传贯彻,分期、分批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学习,让其了解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遵守新《安全生产法》各项规定。
要向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县、乡镇(街道)、开发区等基层党委政府宣传,提高思想认识,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组织好全市负于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管监察人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既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敢抓敢管,严格履行职责,又要懂法守法,提高监管监察能力,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二是积极开展新法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活动,抓好新《安全生产法》的普及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氛围;三是抓好清理工作。新《安全生产法》施行在即,各级党委、政府及工作部门必须抓紧时间对有关文件、制度进行清理,结合新法的要求,需要废止的立即废止、需要修订的及时修订,以适应新《安全生产法》施行的需要。
三、从监管执法着手,不断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大力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就要强化依法治理。一要坚持新《安全生产法》的硬标准、硬约束,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各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在招商引资和新上项目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对安全设施不落实、职业危害严重的项目不予立项,从源头上消除隐患。同时要坚决关闭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二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彻底地排查安全隐患并予以整改,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理,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零容忍”,严格实行挂牌制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制订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三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油气管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粉尘防爆危险场所、渔业船舶、液氨制冷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集中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联合执法,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强化突击检查和暗访暗查,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严格处罚并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四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严厉追责,让事故单位和责任人付出更大的代价,真正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起点。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切实担负起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法治能力,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不懈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