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法律权威 力促法治湛江建设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大力推动《法治湛江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围绕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推动按法治框架化解基层矛盾、法治镇(街道)和民主法治村(居)、“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开展,扎实推进“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遂溪县港门镇吴家村、湛江市第二中学、吴川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3个单位被授予第二批“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及时抓住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和全国人大《立法法》修改座谈会在我市召开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上级人大支持,切实开展我市立法权申报准备工作。组织考察组到广州、珠海、汕头等地考察学习,形成专项报告报市委,为我市争取列入广东省首批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将法律监督作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的有效途径,着力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一年来,主动作为,开展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实施。检查档案法、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不断优化湛江的法治环境。
在加强司法监督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听取法院落实常委会关于行政审判工作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市公安局关于如实立案工作情况报告,致力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